盤點2017年食品添加劑新品種
食品商務網訊 轉眼間,已到了2017年末,在過去的11個月里,已有多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以及擴大使用范圍通過審查,正式運用到食品工業中,涉及到甜味劑、抗氧化劑、香精香料等多個領域。
食品添加劑新品種
一、2-乙酰氧基-3-丁酮
2-乙酰氧基-3-丁酮的分子式是C6H10O3。該物質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類食品(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表B.1食品類別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該物質的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二、 乙基芳樟基醚
乙基芳樟基醚的分子式是C12H22O。該物質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類食品(GB 2760表B.1食品類別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其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三、 愛德萬甜(N-{N-[3-(3-羥基-4-甲氧基苯基)丙基]-L-a-天冬氨酰}-L-苯丙氨酸-1-甲酯)
愛德萬甜的分子式是C24H30N2O7·H2O。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愛德萬甜作為甜味劑使用,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不超過5 mg/kg·bw。該物質作為甜味劑用于多種食品類別,改善產品口感。其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四、2-丙酰吡咯
2-丙酰吡咯的分子式是C7H9NO。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歐盟委員會、美國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協會等允許其作為食品用香料在各類食品中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該物質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類食品(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表B.1食品類別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該物質的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五、烯丙基-1-丙烯基二硫醚
烯丙基-1-丙烯基二硫醚的分子式是C6H10S2。該物質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類食品(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表B.1食品類別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該物質的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六、β-葡聚糖酶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β-葡聚糖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來源于地衣芽孢桿菌等菌種。本次申請的β-葡聚糖酶來源于繩狀青霉(Penicillium funiculosum)。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用于啤酒釀造和蒸餾酒蒸餾等過程中,提高生產效率。其質量規格應執行《食品添加劑 食品工業用酶制劑》(GB 1886.174-2016)。
七、(6S)-5-甲基四氫葉酸,氨基葡萄糖鹽
葉酸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允許用于固體飲料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的(6S)-5-甲基四氫葉酸,氨基葡萄糖鹽是葉酸的一種化合物來源,該物質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用于固體飲料(食品類別14.06),增加產品中葉酸含量。其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八、低聚半乳糖(乳清濾出液來源)
乳糖來源的低聚半乳糖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允許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本次申請的低聚半乳糖以乳清濾出液為來源制得,使用范圍使用量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中乳糖來源的低聚半乳糖相同。該物質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食品類別13.01)和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食品類別13.02.01),增加產品中低聚糖含量。其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擴大使用范圍:
一、 環己基氨基磺酸鈉(又名甜蜜素)
環己基氨基磺酸鈉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冷凍飲品、水果罐頭、果醬、蜜餞涼果、涼果類、話化類、果糕類、腌漬的蔬菜、熟制豆類、腐乳類、面包、糕點、餅干、復合調味料、飲料類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方便米面制品(僅限調味面制品)(食品類別06.07)。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委員會、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其作為甜味劑用于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不超過11 mg/kg·bw。
該物質作為甜味劑用于方便米面制品(僅限調味面制品)(食品類別06.07),調節產品的口感。其質量規格應當執行《食品添加劑環己基氨基磺酸鈉(又名甜蜜素)》(GB 1886.37-2015)。
二、羅望子多糖膠
羅望子多糖膠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冷凍飲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果凍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半固體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02)和液體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03)。該物質作為增稠劑用于半固體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02)和液體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03),改善產品口感和穩定性。其質量規格應執行《食品添加劑 羅望子多糖膠》(GB 1886.106-2015)。
三、 迷迭香提取物
迷迭香提取物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植物油脂、動物油脂、熟制堅果與籽類、油炸面制品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脂肪含量80%以上的乳化制品(食品類別02.02.01)和02.02類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調味的脂肪乳化制品(食品類別02.03)。該物質作為抗氧化劑用于脂肪含量80%以上的乳化制品(食品類別02.02.01)和02.02類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調味的脂肪乳化制品(食品類別02.03),減緩油脂氧化,保持產品風味。其質量規格應執行《食品添加劑 迷迭香提取物》(GB 1886.172-2016)。
四、山梨糖醇
山梨糖醇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煉乳及其調制產品、冷凍飲品、果醬、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糖果、生濕面制品、面包、糕點、餅干、冷凍魚糜制品、調味品、飲料類、膨化食品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熟干水產品(食品類別09.04.01)、經烹調或油炸的水產品(食品類別09.04.02)、熏、烤水產品(食品類別09.04.03)。
該物質作為水分保持劑用于熟干水產品(食品類別09.04.01)、經烹調或油炸的水產品(食品類別09.04.02)、熏、烤水產品(食品類別09.04.03),抑制產品冷凍變性。其質量規格應執行《食品添加劑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GB 1886.187-2016)。
五、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果醬、腌漬的蔬菜、蔬菜罐頭、發酵豆制品、堅果與籽類罐頭、雜糧罐頭、復合調味料、飲料類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腌漬的食用菌和藻類(食品類別04.03.02.03)。該物質作為抗氧化劑用于腌漬的食用菌和藻類(食品類別04.03.02.03),保持產品色澤。其質量規格應執行《食品添加劑乙二胺四乙酸二鈉》(GB 1886.100-2015)。
六、乙醚
乙醚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配制酒加工工藝,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米糠油加工工藝。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用于米糠油加工工藝,提高油脂收率、縮短精煉時間。其質量規格應執行《食品添加劑 乙醚》(GB 1886.58-2015)。
七、 氨基乙酸(羥基乙腈法)
氨基乙酸(羥基乙腈法)的分子式是C2H5NO2。歐盟委員會、氨基乙酸作為增味劑和食品用香料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本次申請的氨基乙酸(羥基乙腈法)為新的生產工藝生產,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圍與已批準的氨基乙酸相同,用于預制肉制品(食品類別 08.02)、熟肉制品(食品類別 08.03)、調味品(食品類別12.0)、果蔬汁(漿)類飲料(食品類別14.02.03)、植物蛋白飲料(食品類別14.03.02)、作為食品用香料用于各類食品(GB 2760表B.1食品類別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其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八、 β-胡蘿卜素
β-胡蘿卜素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調制乳、風味發酵乳、干酪類似品、脂肪類甜品、水果罐頭、果醬、蜜餞涼果、干制蔬菜、腌漬的蔬菜、糖果、方便米面制品、熟肉制品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調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調理料)(食品類別 08.02.01)。該物質作為著色劑用于調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調理料)(食品類別 08.02.01),調節產品色澤。其質量規格應執行《食品添加劑 β-胡蘿卜素》(GB 8821-2011)或《食品添加劑 β-胡蘿卜素(發酵法)》(GB 28310-2012)或國家衛生計生委2012年第6號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九、β-環狀糊精
β-環狀糊精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膠基糖果、方便米面制品、預制肉制品、熟肉制品、碳酸飲料、風味飲料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除膠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僅限壓片糖果)(食品類別 05.02.02)。該物質用于除膠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僅限壓片糖果)(食品類別 05.02.02),保護產品的色澤和風味。其質量規格應執行《食品添加劑β-環狀糊精》(GB 1886.180-2016)。
十、紐甜
紐甜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調制乳、風味發酵乳、干酪類似品、脂肪類甜品、水果罐頭、果醬、蜜餞涼果、加工蔬菜、腌漬的蔬菜、膠基糖果、焙烤食品、水產品罐頭、醋、復合調味料、含乳飲料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方便米面制品(食品類別 06.07)。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其作為甜味劑用于食品。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不超過2 mg/kg bw。
該物質作為甜味劑用于方便米面制品(食品類別 06.07),調節產品口味。其質量規格應執行《食品添加劑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門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紐甜)》(GB 29944-2013)。
十一、海藻酸丙二醇酯
海藻酸丙二醇酯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乳及乳制品、水油狀脂肪乳化制品、冰淇淋、雪糕類、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膠基糖果、生濕面制品、生干面制品、方便米面制品、冷凍米面制品、調味糖漿、飲料類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發酵面制品(食品類別06.03.02.03)、面包(食品類別07.01)、糕點(食品類別07.02)、焙烤食品餡料及表面用掛漿(食品類別07.04)、其他焙烤食品(食品類別07.05)。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其作為增稠劑、乳化劑用于食品。
該物質作為增稠劑、乳化劑、穩定劑用于發酵面制品(食品類別06.03.02.03)、面包(食品類別07.01)、糕點(食品類別07.02)、焙烤食品餡料及表面用掛漿(食品類別07.04)、其他焙烤食品(食品類別07.05),改善產品感官特性。其質量規格應執行《食品添加劑 海藻酸丙二醇酯》(GB 1886.226-2016)。
十二、磷酸(濕法)
國家衛生計生委2016年第8號公告批準磷酸(濕法)作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允許用于可樂型碳酸飲料,本次申請作為食品用加工助劑用于制糖工藝。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用于制糖工藝,提高澄清效果。其質量規格應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2016年第8號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