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外觀包裝,一定要申請專利!要不然....
發布日期:2018-04-10
從事產品包裝已經十幾年了,發現有一部分客戶經常分不清商標和產品外觀包裝的區別。今天一定要讓大家區分開來,搞不好你們會吃大虧的!
簡單來講,商標就是品牌,就是牌子,是整個外觀包裝的一小部分。
通常一個企業會生產多種產品,或者說至少是系列產品。比如:娃哈哈。其產品有兒童飲料、礦泉水、八寶粥、營養快線等多種產品。并且一個產品可以打兩個商標,這也是系列商標的趨勢所在。即使我們不是娃哈哈這樣的企業,也通常會有系列產品,比如:同樣是西裝,為了迎合不同的消費群體,也會有系列商標。
可見,商標是區分產品來源的標記。但是商標畢竟是包裝的一小部分。有人就要問,為什么申請商標時,不把整個包裝注冊商標呢?一方面,商標就是保護這個小標識,商標注冊不允許帶上整個包裝。另一方面,產品的商標一般是相對恒定的,而產品的包裝卻是會根據潮流經常更改的。
比如:伊利。旗下有眾多不同類目的商品,自然也會有不同的包裝,并且還會申請新的商標。因為絕大多數企業都會用不同的品牌和包裝來適應不同消費群體。像伊利經典有機牛奶,相對價位就高一些。
看到上面的一些圖,你會驚嘆伊利旗下有這么多商品。其實這只是極小一部分,你不信去看一下賣冰淇淋的地方,基本伊利和蒙牛占了絕大多數。好吧,也就只有我們這些做知識產權的傻蛋,買東西時會糾結這些。但你們只要稍加留意,就會大吃一驚,這些巨頭們開發了多少產品和品牌,你也再不會認為可口可樂僅僅是做可樂的。
比如,果粒奶優,你大概不會與可口可樂聯系起來。
說上面這些,就是告訴大家,每個企業通常的主打品牌是不會變的。但這個主打品牌,只是商品包裝時的一小部分。就容易出現混淆。比如下面這些混淆性的包裝。他們的商標是明顯不同的,甚至都是合法注冊成功的。但是僅僅商標不同,整個包裝近似的話,仍然導致消費者誤認。因為普通的消費者往往不太關心具體的商標,更多的時候是憑包裝來購買的。
可見,既然商標不同,如果包裝沒有保護,仍然會受到侵權的困擾。所以產品的外觀包裝,還需要申請外觀專利,以給產品更多的保護。像上面的“美好”牌火腿和“雙匯”牌火腿,商標是完全不同的,商標不會構成侵權,但是包裝卻很像,這就是外觀專利來進行保護的。
至于加多寶和王老吉的“紅罐”之爭,一直就是爭這個外觀專利。因為從商標來看,“加多寶”和“王老吉”是完全無關聯的。
你可能會想,像“芬必得”、“芬布得”這樣的,或“脈動”、“脈劫”這樣的,明顯是侵權,難道還不能認定嗎?沒錯,這些肯定是侵權,但是我們很多企業是白手起家創業,不可能一開始就有很高知名度,都是慢慢塑造起來的品牌。對于不是很馳名的包裝,如何來舉證呢?所以申請專利就可以證明自己的原創,所謂打官司就是打證據。不做保護,在舉證上就會吃虧,勝訴的機會就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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